2023-10-26 14:27:27
2023年10月24日上午9時-12時,陜西農業(yè)農村經濟研究體系首席專家楊文杰教授在西安交通大學為中國建設銀行總行基層政府農村三資業(yè)務負責人(80多人)講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制度/會計制度》。
△圖為楊文杰教授正在給學員授課
楊文杰教授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管理體制、會計基礎、會計假設、會計原則等方面解讀了“新制度”的總則,闡述了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成本、收入、費用等會計要素,重點講授了生物資產的確認、計量與核算。
△圖為楊文杰教授正在給學員授課
農村財務管理主要依據(jù)1996年財政部頒布的《村合作經濟組織財務制度(試行)》運行。為鞏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發(fā)展,結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際情況,2021年12月7日,財政部、農業(yè)農村部頒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制度》,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本制度共8章40條。楊文杰教授分別從財務管理主體及責任、資金籌集、資產運營、收支管理及收益分配等四個方面解讀了新舊制度差異、銜接等內容,結合農村三資業(yè)務,闡述了農村資源、資產、資金“三資”管理的內涵及要點。
△圖為楊文杰教授與學員交流
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主要依據(jù)《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財會〔2004〕12號)運行,2023年9月,財政部印發(fā)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圖為楊文杰教授與學員交流
本次修訂圍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業(yè)務發(fā)展需要和財務管理要求,增加了“無形資產”“待處理財產損溢”“專項應付款”“公益支出”“應交稅費”“稅金及附加”“所得稅費用”等會計科目,將原會計制度中的“農業(yè)資產”(僅針對牲畜資產、林木資產)調整為“生物資產”,將原會計制度中的“發(fā)包及上交收入”會計科目內容按其經濟實質分別調整納入“經營收入”和“投資收益”會計科目,刪除了“應付福利費”“農業(yè)稅附加返還收入”會計科目,并對相關會計核算要求作出相應調整。修訂后的會計科目與企業(yè)、農民專業(yè)合作社等其他經濟主體的有關會計核算更協(xié)調一致。(陜西農業(yè)農村經濟研究體系供稿)